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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合同 篇1一、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的内涵及现状
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特殊环节,其具体评估时点,是签订合同之后及合同履行之前,即合同签订和执行之间的特定时段;其评估基础是项目中标合同,其评估目的是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其评估前提是编制成本预算,其具体行为内容是: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组织、施工成本及最终效益等情况,通过研究招投标文件和深入细致的现场及市场调查,进行全面地分析、测算和估价,预测工程项目的成本和经济效益,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是连接所签订合同及合同执行两个环节的关键纽带,也是提升项目经营质量确保获得最大效益的重要保证,同时还是寻找合法合理索赔点的基础,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不过,在实务层面,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却是最容易忽视的环节。
对此,笔者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关照范围,发现在公司制度章程、一线人员及研究等三个层面均不如人意。在公司的制度章程层面,只有极少数公司厘定有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方面的细则,另外有少量公司的制度规程中提及到合同后评估问题,不过大多数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在一线人员层面,只有少数财务或合同管理人员表示曾涉及该项工作,甚至有部分人员的思想意识中没有合同后评估这个概念;在研究层面,虽然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研究热点之一,但在阐述合同管理各环节的时候,合同后评估往往被忽略掉。
二、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的主要要点
项目合同的后评估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项,建筑施工项目的特殊性更加大了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的难度。目前,在初步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后评估管理的时候应该沿着抓重点的逻辑首先抓好几个主要要点。具体而言,笔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首先,确定评估主体。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工作并不可能针对特定的单一项目,而是着眼于应用在特定企业组织可能启动的系列建筑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比较多,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组织主体推进和工作机制支撑。对此,主要应该有三方面内容,一是确定领导组织,一般应该有诸如总经理等岗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项目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工程负责部门、劳务负责部门、设备负责部门、市场开发部门、财务支撑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与其中,确保有人牵头协调;二是根据特定企业组织建筑施工项目情况及相关部门的设置情况,明确工程负责部门、劳务负责部门、设备负责部门、市场开发部门、财务支撑部门的各自职责,确保各微观事项有专人负责;三是根据特定企业组织信息系统构建情况及具体工作机制的完善情况,尽量依托信息系统,打造建筑项目施工后评估管理各参与方的工作机制,确保他们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协调和谐,确保后评估工作可以有序推进。
其次,收集评估依据。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实际上是将实际预期发生情况和所签订合同之间的一种对比和分析,所以在确定评估组织主体之后,第二个重点应该是收集评估证据。对此,主要内容是一个前提和一个重点。一个前提是研究所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投标报价中的降造系数、不平衡报价等隐含的信息,掌握工程概况及业主的要求条件,通过合同熟悉相关事项,确定评估证据收集的重点和方向,以便确保后续工作有的放矢;一个重点是强化现场勘查,以实地田野调查的方式获取建筑材料、施工条件、水土人情、工程辅助企业、当地行情等各方面的情况。比如在施工条件方面,主要完成主要完成砼搅拌站、存梁场、改良土(级配碎石)、拌合站、轨料场等材料厂的调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查一定是现场进行的,坚持获取一手可信材料,以确保评估证据的可行度和相关性。
再次,强化审核重心。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后评估管理中,需要强化的审核重心有两点,一是施工图纸,要在现场复测确定现场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完成合同、施工图及实际工程数量对照表;二是施工组织设计,从降低施工成本方面考虑,如供水供电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机械设备的配置,土方调配方式、购土及取土运距,材料的利用,主要工程的组织方式,料价的招议标确定方式等,经多方研讨论证,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对主要工程进行多方案的比选和优化。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预(估)算,即依据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工程方案,计算工程实际工作量,对比中标合同价,分析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预算价,计算项目成本。
最后,优化调整策划索赔。在对审核重心进行分析审核的基础上,尤其是基于对成本预算与中标合同价的对比分析,进一步优化调整施工组织方案,在优化调整中分析成本预算价,不断地使成本降低至最合理点,最终确定各项经济指标及费用。另外,还应该从分析确定的指标中进一步找出经营的风险之处,以此制订项目索赔策划,以便最大化地维护公司及项目组的利益。
三、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除了紧抓如上所言的各主要要点外,还应该注意如下几方面事项,一应该认识到位,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实际上是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关照预期实务的一种评估,实际上依旧是项目评估,虽然可以考虑根据合同索赔,但本身不是以修正合同为目的的合同评估;二应该实事求是,确保在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信息,诸如主要原料市场供应、气候及地理条件、运输能力及状况、劳动力市场等各方面的情况的相关信息都应该确保真实,并且信息范围尽量全面,避免虚假或片面;三应该合理可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的目的是为企业组织或项目组提升经济效益,不过鉴于合同已经签订,经济效益潜力的发掘存在一个限度,即存在一个合理范围,在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过程中应该正式这个限度,而不是为经济效益不惜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四应该尽量准确精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的后评估实际上是基于既定合同对施工项目推进的一种预期、评估和优化,其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后续环节也就是合同执行环节发挥作用,为了确保这一点应该尽量准确精细,尤其是在编制成本预算的时候更应如此。
建筑合同 篇2甲 方:
乙 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前必须向甲方出示乙方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已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式证明除非与其所签原劳动合同 ……此处隐藏6042个字……、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建设行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第一条、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二、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合同 篇4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建筑设计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建筑设计费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二、工程量、 价格
1、单价: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谈。
三、 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四、 设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电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七、 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条件。
八、 施工机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 此工程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建筑设计费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建筑设计费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 xx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5出租人: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 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 人承担。
第八条、出租人变更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